EC的業績要如何提升呢?行銷和廣告間如何運用?以下文章來源自

工商時報新聞 工商時報 深度報導 1999.07.15 【記者林正峰綜合十四日外電報導】網際網路已成為當代迅速致富的時髦行業。
富比世雜誌在1999年(七月廿六日)中特別專訪網際網路上的成功企業家,並將結論做成得數位時代企業家守則,法則共有十二條,

全文目前我找不到了~雖然摘自舊聞,除了新科技演進及舊有的案例外,基本的思考邏輯還是很值得參考低~Enjoy :)

 

 

第一條:忠誠為交易之本。網路時代的成功企業,重點不在於販售商品本身 的好壞,而是與客戶建立良好的關係,只要客戶有忠誠度,就有生意來源。


第二條:合眾為經營之本。eBay的執行長惠特曼曾經花了十五個月研究如何 在網際網路上創業,結論是研發產品不重要,最好的方法是為網路公民創造社區、形成社群,然後這些人自己就會想辦法滿足彼此的需求。


第三條:通訊為網路之本。每個世代都有其主流科技,並據此塑造出新的生活方式,網路時代的主流科技就是通訊,掌握住通訊產業就是通往未來之路。

 

第四條:分享為革命之本。Linux作業系統之所以能在微軟的陰影下倖存,主 因在於Linux不打算掌控一切,發明人托瓦茲採用資源開放的概念,讓更多程式 師來參與,奠基了Linux的使用基礎。


第五條:搶先為致勝之本。網際網路時代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現有法令跟不上 創新的腳步,譬如從線上下載MP3音樂檔案的方式就遊走在法律邊緣,但業者相信,科技跑在法令之前,法令終將要配合修正。


第六條:創新為未來之本。成功的光環帶來富貴與榮耀,但如果將自我侷限 於現有的成就,終將被後進者追過。
杜賓絲姬發明熱銷的掌上型電腦Palm Pil ot,但她認為守舊終將失敗,挑戰既然規則是她目前的努力方向。


第七條:挑戰為開創之本。投資銀行家漢布契特認為傳統華爾街的初次公開 發行(IPO)方式對投資人並不公平,他認為價格應由市場決定,而非由投 資銀行決定,因此堅持採用荷蘭式標售法來推動IPO計畫,雖然目前推動上並不順利,也遭到同業的抵制,漢布契特仍認為傳統的IPO方式,只會引來 短線投機客,無助於公司長期股權的穩定。


第八條:改造為存續之本。新公司問題單純,一旦成長到相當幅度,即需重 新調整公司體制,以因應未來的挑戰。


第九條:策略為決勝之本。科技帶來競爭的基本條件,但整體的運作策略才 是決勝關鍵。


第十條:無形為留客之本。絕對不要讓客戶為了技術問題而煩惱,把最好的科技以最無形的方式提供給消費者。


第十一條:公關為改進之本。未來的公關不是光和媒體打交道,企業可以透 過網路直接與顧客及意見領袖交流,作為改進營運的參考。


第十二條:上市為一切之本。網路公司想等賺錢才上市幾乎不可能,想成功 ?先上市再說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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